看脸有什么科学依据吗??

文/ @姚脑师


长辈总说找对象要看心灵美


话虽是这么说


真的找起来,男女老少还是要!看!脸!


脸都看不上的,心灵美不存在的


君不见国内「网红脸」一波未凉一波又起


隔壁韩国走得更远,连男人都要靠化妆整容找工作了!


文明在进步,可人类为什么依旧如此"肤浅"?


看脸的世界是一种祝福还是诅咒?


1 看脸其实是人类的集体智慧

2000年的一项研究综合分析了900多篇期刊文章,发现全世界人民,无论他们身处何种文化(单一的或多元的)、是何种族,对高颜值的标准有着惊人的相似度 [1]。当高颜值标准具有跨文化、跨时空的普遍适用性,这就意味着"看脸"这一普遍行为很有可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的集体智慧。


从进化的角度来看,如果面部特征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一个人的繁衍价值和生存价值(是否健康,有没有携带寄生虫),那些会通过"看脸"择偶的个体就更有机会把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会挑选高富帅/白富美的人就能生出更容易存活的后代)。这样说来,"看脸"其实是一种适应环境的行为


如果"看脸"关系到个体的生存和繁殖,那什么样的脸才能反映较高的繁衍和生存价值呢?


俗话说的好,情人眼里出西施。好看不好看难道不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就好像有人迷吴亦凡迷得耳晕目眩,有人爱刘昊然爱得一往情深。


虽然颜值的标准有很大个体和文化差异,但是科学家发现至少有三大的特征在人类范围内普遍适用,是高颜值的象征。


2 高颜值的3大特征

这第一个特征就是面部对称度

下图两张脸左边为对称脸,右边为不对称脸。相信大多数人会偏爱对称的脸a。

按照基因的设计蓝图,在最优条件下,人的左右脸应当是绝对对称的。然而构想都是美好的,现实却总是会被打脸。

人左右脸的发育情况会受到个体基因成长环境的共同影响。从基因来看,如果个体的基因发生突变,或是近亲繁殖,那面部发育就可能出现畸形。就环境来讲,如果个体在成长过程中缺乏营养,或是感染寄生虫,亦或是小时候老被人打脸,也会出现左右脸发育不匀的结果。


这样说来,一个人的脸越是发育得对称,就说明这个人越健康。不仅基因上没什么特别的突变,而且TA也不大可能带有影响发育的寄生虫。这个理论确有实验证据支持,显示面部对称度和一些疾病有相关性,比如面部不对称的人自称更容易感染呼吸道方面的疾病 [3](丑就丑了,还要死的比别人早……)。


第二个高颜值特征是平均脸(面部平均度Averageness)。一个人的脸部特征越接近人口平均水平,其颜值就越高 [4]。如下图是几个国家女性画像合成的平均图片,是不是每一个都能算得上好看呢?


有的人可能觉得特别美和特别丑的人不应该是少数吗?为什么"平均脸"反而高颜值呢?


这是因为平均脸其实反映了基因的多样性。如果一个人只有方脸基因或只有圆脸基因那就不会那么好看。如果各种基因混在一起,脸型就比较适中,相对就比较好看。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混血儿(基因多样)通常颜值比较高。

基因多样有什么好处呢?


一个人的基因越多样,对病原体和寄生虫的抵抗力越强 [5]。这相当于在RPG游戏里练了一个「万精油」的角色,能打能抗还能自己加血。在打BOSS的时候,只加智力的法师基本都被小怪秒了,只加敏捷的盗贼完全抗不住魔法攻击。也只有那些个什么都会一点的圣骑士啊,德鲁伊什么的才能像小强一样笑到最后。


第三个高颜值特征是面部的第二性征。男人的脸越男性化(宽下巴,高颧骨,大胡子)越帅,女人的脸越女性化(男性反面)越美。比如在下面这组图片里,大多数的人会觉得左侧的男脸更帅。右侧的女脸更美。

男女性成熟后由于性激素的作用,面部特征出现分化 [6]。面部分化越明显,就反映该个体基因的质量越高。这是因为第二性征其实是一种「生理缺陷」,要损耗大量能量和时间才能生成 [7]。比如,睾丸酮(雄性激素)会降低个体的免疫能力 [8]。如果一个男性的第二性征很明显,而且他还很健康地活着,这说明他的免疫系统生来就很强大——经受住了睾丸酮带来的考验。


除了以上三个特征,还有很多普遍适用的面部特征如:皮肤健康度、肤色等也和颜值相关。但不论是哪个特征,大多能反映该个体的健康状况和基因质量。如此看来,"看脸"其实是有生物学基础的。它不但不是肤浅的表现,而且是难得的生存智慧。


然而不幸的是,人类总是会聪明过了头,最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3 假貌泛滥对进化的挑战

当颜值能"真实"反映一个人的健康程度的时候,"看脸"其实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择偶策略,是对人类进化有益的。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人类对颜值的过度追求孕育出了「PS」、「化妆」和「整容」这三大恶人。。。


大家都知道朋友圈的照骗没在手机上P两小时都不敢放,不加个滤镜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有instagram。网友第一次约见转了俩小时愣是没认出约会对象。原以为视频通话可以判定颜值,没成想现在的视频APP都自带美颜效果……


为了有张美丽的脸,各路美妆博主在网上也是画脸点睛,各显神通。她们技艺高超,靠一支神笔就能把马云化成杨洋,把罗玉凤化成高圆圆。

更有决心的会 "对自己狠一点",动刀子。整容技术的迅猛发展,批量生产了一批批的小鲜肉和小仙女,让人目不暇接。


当然,PS、化妆或是整容都是人们的自由。


真正的问题在于,当 "貌" 不再真实, "看脸" 也便脱离了它的生物基础。人们对颜值的追求造成了"假貌" 的泛滥,反而导致颜值成为一个空洞的数字。


"假貌" 的泛滥会导致我们对平均脸的判断失真。


由于大脑对平均脸的计算离不开看脸的经验。越是常见的脸,大脑加工起来就越省心,也觉得越有吸引力 [9]。比如说,我们看镜子里的自己(镜像脸)看得多,常常会对着镜子自恋。但是一看到自己的照片(实际脸)就觉得自己怎么辣么丑。


如果我们天天看到的都是高颜值的"假貌",那大脑计算出来的平均脸就要比实际的平均颜值要高很多。这给少男少女们无形增加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对自己的相貌缺乏自信。他们有的被迫加入 "假貌" 的队伍,加剧了 "假貌" 的泛滥。有的在抑郁中不能自拔,影响了正常的生活。那些"对自己狠一点"的人成家之后,可能还要担心以后如何跟自己的孩子解释……

"看脸"本是一种有用的本能,但是在 "假貌" 盛行的今天它反而带来了伤害。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人类能醒悟过来,掀起一股 "我素颜我自豪" 的浪潮,让看脸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真实的才是最美的


不是吗?


- End -


参考文献

1 Langlois, J. H., Kalakanis, L., Rubenstein, A. J., Larson, A., Hallam, M., & Smoot, M. (2000). Maxims or myths of beauty? A meta-analytic and theoretical review.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26(3), 390.

2 Cunningham, M. R., Roberts, A. R., Barbee, A. P., Druen, P. B., & Wu, C. H. (1995). " Their ideas of beauty are, on the whole, the same as ours": Consistency and variability in the cross-cultural perception of female physical attractivenes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68(2), 261.

3 Thornhill, R., & Gangestad, S. W. (2006). Facial sexual dimorphism, developmental stability, and susceptibility to disease in men and women. 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 27(2), 131-144.

4 Langlois, J. H., & Roggman, L. A. (1990). Attractive faces are only average. Psychological science, 1(2), 115-121.

5 Thornhill, R., & Gangestad, S. W. (1993). Human facial beauty. Human nature, 4(3), 237-269.

6 Enlow, D. H., & Moyers, R. E. (1982). Handbook of facial growth. WB Saunders Company.

7 Zahavi, A. (1975). Mate selection—a selection for a handicap. Journal of theoretical Biology, 53(1), 205-214.

8 Kanda, N., Tsuchida, T., & Tamaki, K. (1996). Testosterone inhibits immunoglobulin production by human peripheral blood mononuclear cells. Clinical & Experimental Immunology, 106(2), 410-415.

9 Zajonc, R. B. (2001). Mere exposure: A gateway to the subliminal. 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 10(6), 2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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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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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普法》离婚协议常见问题

比法院诉讼离婚来说,协议离婚简单便捷又省钱。但是离婚协议没写好,事后麻烦多。小编整理了协议离婚常见问题,以供参考。

1、离婚协议涉及房产的纠纷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如果因为夫妾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1.5 %—3%的契税。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起了因夫妻离婚而导致产权变动是否应缴纳契税的争议,因为该通知也未明确此问题,但从之后实施的情况来看,因夫妻离婚导致产权变动依然是做变更登记手续,仍不用缴纳契税。


2、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律师应注意,这样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在于这样写相对简单;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婿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因举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另一方有这些存款时相对困难,所以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因此,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律师还应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3、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现实中常常有请他人代为炒股即代为持有股票的情况,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开户,而是借他人的名义,在他人账号下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纳,如果代持人不承认代炒关系或户头借用关系,或对代持的资金数额、股票种类有异议,法院将很难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律师可制定必要的条款让代持人签字,甚至另行制定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


4、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涉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书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5、前后几份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


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

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

若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政局备案协议的效力。

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

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在这种情况下,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协议书中涉及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之前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6、给付金钱义务的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1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7、子女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4、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8、探望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望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望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望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子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望女/子。遇有特殊情况,探望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有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律师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望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望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10周岁以上,具体探望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9、户口迁移纠纷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3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元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30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10、遗漏财产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l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因此,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就遗漏部分的财产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这类案件,在离婚诉讼中也较为常见。


铭仕律师联盟小编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铭仕律联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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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大逃亡”:一场如入无人之境的印尼淘金记

作者 | 周纯 刘鹏

编辑 | 暴剑光

"这里遍地都是年轻人。"一位互联金融公司的高管对《棱镜》感慨,这是雅加达留给他最深刻的印象。

他此前参加了一支一行15人的中国考察团,去印度尼西亚考察现金贷市场空间。这个考察团的成员,既有来自现金贷平台的高管,也有支付公司和第三方服务商,甚至还有一家新晋美股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他们此行的目标高度一致:来印尼寻找新的消费金融市场。

这个拥有2.6亿人口、人口数全世界排名第四的国家,突然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出海的最热之地。

在BluePay联合创始人Max的印象里,最早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就陆续有中国的现金贷平台来印度尼西亚考察市场,但鲜有下文。只有极少数在2017年重回印尼设立公司,招聘团队。真正热闹起来要到2017年下半年,到了11月、12月更是呈现疯狂的态势。

在春节前的数周内,类似的考察团就开始络绎不绝。印尼当地的一家支付平台,仅1月份就接待了来自中国的30多个考察团。

"以前大概是一周见一两家公司,现在平均一周得见五家。"Max对《棱镜》表示。BluePay是一家聚焦东南亚支付市场的中国创业公司,一般而言,支付公司是现金贷平台出海必定要拜的"码头"。

这些蜂拥而至的中国人看起来确实在印尼赚到了钱。第一批出海的互金平台已开始进入盈利期,并且有望在2018年盈利过亿。


助燃消费欲望的中国金主

人口基数庞大,人均工资低,消费欲望强——基于这些,印尼被从业者普遍认为符合开展现金贷的各项条件。

(即使在雅加达核心区域,既有林立高楼,也有破败的小矮楼)


《棱镜》在雅加达的几个大的商圈注意到,即使是工作日,商场里也是熙熙攘攘,虽然人均工资水平较低,但大商场的物价水平接近国内一线城市。


(在印尼的商场里,随处可见号称零利率分期的促销)


雅加达的拥堵全球出名,也因为此,几乎每个家庭都有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于是,在上下班高峰期,规模庞大的摩托车车队浩浩荡荡地从身边驶过,成为雅加达的一道街景。

(雅加达街头浩浩荡荡的摩托车队)


"蓝鸟"出租车公司的一名的士师傅告诉《棱镜》,当地一辆摩托车的价格在9000元至3万元人民币不等,而平均月薪在1900元人民币左右,对于普通人而言,得花上至少半年的积蓄才能买上一辆摩托车。

普及甚广的摩托车甚至还催生出印尼的互联网独角兽企业Go-Jek,一家类似于国内滴滴打车+美团的创业平台。当地有不少上班族甚至都跑去当摩托车司机,一个月能赚2500元人民币,高于自己的上班收入。

(一名Go-Jek司机正在路边等待乘客)


与中国一样,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消费,成为印尼当地年轻人最大的消费需求。目前印尼的智能手机普及率约在40%,且处于迅速普及的阶段。

Roxi Mas是雅加达北部一家大型的手机商城,《棱镜》在这里看到,来自中国的vivo、OPPO、小米等手机品牌的广告铺天盖地,占据了商场的核心位置,价格普遍在1000元—3000元人民币不等。

(中国手机品牌的广告在商城的显眼位置)

OPPO展台的一位本地员工Jason告诉《棱镜》,目前该商场提供手机分期消费的进驻平台有捷信和唐牛(Tangbull)两家,唐牛就是一家来自中国的手机分期平台,2016年10月在印尼上线,据其创始人何飞讲述,三个月后公司就实现了盈利。


(来自商场的各品牌手机分期价目表)

Jason今年25岁,是雅加达一所排名前3的大学毕业生,他目前还在实习阶段,一个月薪水为2500元人民币,他很希望得到OPPO手机促销员这份工作。

他告诉《棱镜》,与中国一样,当地的年轻人也很喜欢玩游戏,"吃鸡"等游戏同样风靡于此,他身边有的人一个月花在游戏上面的钱没有上限,有多少花多少。"当地人有一句话,说可以不吃,但不能不玩。"

Jason说自己不是一个资深的游戏玩家,但他的手机里依然装有五款游戏APP,他的一名女同事则向《棱镜》展示,她每月会花折合人民币25元在一个付费的音乐软件上,以及30元购买视频网站的会员。

印尼一度以强大的消费能力闻名全球,根据印尼中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印尼2017年GDP增长5.07%,国内家庭消费对GDP的贡献率超过一半以上。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这一占比高达70%以上。

国际卡组织VISA向《棱镜》提供的一份2018年全球旅游意向调查结果显示,印尼的富裕人群中,有68%的受访者表示更倾向于在旅行中加大"血拼"力度,这一比例甚至远超中国,在亚太受访的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一。

与旺盛的消费需求不匹配的是,来自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只有37%的印尼成年人拥有银行账户,其中27%有正式存款,13%有正式贷款。这意味着有超过63%的印尼人无法获得金融服务。


蜂拥雅加达

先进的技术、在国内被反复验证过的成熟模式、强大的地推能力,成为中国出海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而到了现金贷这里,高效的执行力、雄厚的资金实力,更是让他们在当地如入无人之境,动辄几千万元的"测试资金",让本土平台惊呼"太可怕"。


来自中国的公司,在产业链条上的协调效应也已经体现出来。


在同盾科技海外业务负责人马俊驱原本的规划中,越南会是他们出海东南亚的第一站。但随着中国的现金贷平台开始扎堆印尼,让他们最终改变了策略。同盾是一家提供风控业务的服务商,2017年12月他们提前进入印尼开展业务,至1月中旬已经接入30余家平台,这大致是彼时中国在印尼开展业务的现金贷平台总数。

(一家现金贷平台总结的截至1月份印尼市场上的竞品)

《棱镜》获得的一份市场调研报告显示,印尼市场上来自中国的现金贷平台在30-50家,其中多以dana、Uang、Rupiah Pinjaman命名,在印尼语中,这几个词分别表示基金、现金、印尼盾、贷款等意思。

与早期落地的都是一些纯创业平台不同,多位行业人士告诉《棱镜》,这波出海潮过来的都是一些在国内已经有知名度的平台,如闪银、掌众、明特量化等等,他们有的选择投资入股的方式,有的则自己成立分公司。

《棱镜》从一家落地服务商了解到,仅第一季度就已经有200余家中国平台正在筹备或者已经落地,这些平台包括现金贷平台、贷款超市、征信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等等,涵盖了产业链的上下游。

蜂拥而至的中国创业者们甚至还带动了一些周边消费。在雅加达的central park附近,由于早期出海的华为等公司驻扎于此,慢慢地发展成为这些创业平台的聚集地。

(位于雅加达中部的Central Park)

90后创业者陈展在2017年8、9月份到达印尼,属于较早的一批,他创办的PT Uang Hape Indonesia在2017年底开始上线,他也见证了这一波创业潮的兴起。

由于工作需要,陈展经常往返于上海和雅加达两地,他的一个最直观的感受是,机票价格越来越贵。"以前上海飞雅加达的东航才几百块钱,后来再也没有了,经济舱涨到了两三千,头等舱贵的时候九千多。"

而雅加达CBD附近的高档酒店,也因为中国考察团扎堆入住,价格水涨船高,"以前住香格里拉的价格,现在只能住pullman(铂尔曼)。"一位当地创业者向《棱镜》抱怨。

"没办法,国内不让做了,只能被逼到这儿讨生活。"在雅加达CBD的一家酒店门口,周扬(化名)双手交叉在胸前,漫不经心地向《棱镜》讲述起他过去一年的经历。

如果不是国内12月份的那场监管风暴,他现在或许还过着月入上亿元的生活。周扬此前曾是国内一家现金贷平台的负责人,该平台一个月的放款规模在20亿元人民币左右,净收入在8000万—1亿元人民币。

然而,从2017年11月份,中国监管层开始针对现金贷出台一系列政策,从暂停批设小贷公司,到非持牌机构不得从事放贷业务,直至12月1日出台《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监管靴子正式落地,现金贷行业戛然而止。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政策不是"一刀切",而是"一刀一刀切"。P2P、银行、信托都不能给现金贷提供资金,导致资金供给受到了重大的影响,这对于以"共债"为核心的现金贷行业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

一位现金贷平台负责人告诉《棱镜》,监管"一刀切"让不少平台此前的盈利也搭了进去,"据我所知有亏钱的,有少赚的,本来能赚6个亿,最后只赚了3个亿。"

陈展是行业里调整比较快的。2017年8月份针对ICO的"一刀切",让他们见识到政策出手的速度之快和力度之强,他们判定国内针对现金贷的监管也会很严苛。综合评估之后,他们决定在行业最高点的时候退出现金贷,同时开始着手启动海外业务。

周扬在印尼投资了从中国来的创业平台,曲线进军印尼市场。但在他的眼里,印尼的现金贷市场还太早期,目前全部平台加起来一天的放贷规模约在1000万元人民币左右,而当初国内一天放贷一个亿的平台比比皆是。"根本没法比。"


现金贷从业者眼中的理想之地

中国规模庞大的蓝领阶层,支撑起现金贷成为2017年的最大风口。同样的逻辑也正发生在印尼这座东南亚海岛上。

按照联合国2016年世界人口排名,印尼人口接近2.6亿人,仅次于中国、印度、和美国。且印尼的平均年龄约为29岁,当地人的平均月收入在1500—2000元人民币这一区间。年轻人多,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移动互联网普及——现金贷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在印尼统统具备。

这也是熊猫科技(Panda Technology)创始人高晓周做出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他曾是国内一家互联网巨头金融科技板块基金投资的负责人,主导了对几家国内和印尼现金贷公司的投资。在他看来,印尼的人口结构优于中国,经济处在快速发展中,消费需求旺盛,从宏观市场来看有消费金融的土壤。

其次,印尼本地没有比较大的现金贷或者消费金融类玩家,而它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已经具备,涌现出了如Go-Jek这样的独角兽。此外,它的互联网流量集中在Google、Facebook、Instagram这几大平台上,非常有利于推广获客。

出于对这一市场的强烈看好,高晓周甚至辞去了前述职位,选择了自己出来创业。其方向是做国内和东南亚市场的金融科技数据和流量生态,新公司短短数月已取得不错的数据表现,同时大获资本青睐,完成多笔融资。高晓周表示,"未来也不排除会做消费金融以及现金贷业务"。


据《棱镜》了解,目前印尼现金贷平台的获客成本极低,约在2—3元人民币左右,因为无论是贷款超市,还是风控数据,都还处于前期免费推广使用的阶段,成本大大低于国内。


除了上述原因,印尼对科技金融采取的相对宽容的沙盒监管模式,也是吸引中国创业者们的一大因素。印尼金融监管局(OJK)于2016年底颁布了P2P业务监管细则,金融科技平台必须向OJK注册后才能开展业务,在注册的一年之内,平台应向OJK申请许可证。

此外,《棱镜》获得的一份由印尼金融科技协会(Aftech)调研的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印尼共有235家金融科技公司,其中支付领域最多,占比39%;借贷类平台占比32%。此外,53.4%的公司是在2015年—2017年间成立,不少公司已经初具规模,员工数目超过100人的公司占比32%,表明这是个新兴且快速发展的行业。

该报告还深入研究了印尼科技金融用户群体特征:25—35岁,月收入在500元—1500元人民币,接触移动互联网的用户。

(印尼金融科技用户的画像)


复制中国玩法

多名从业者告诉《棱镜》,目前印尼的PDL(payday loan,发薪日贷款)的日利率普遍在1%(年化即365%),商品分期的利率也普遍在100%以上,均高于国内的利率水平。

这基于两点,一是印尼的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有的信用卡年化利率也在36%以上;二是因为印尼当地的征信环境较差,坏账较高,需要用更高的利率来覆盖高风险。

周扬告诉《棱镜》,印尼的现金贷坏账率在10%左右,比国内至少高出30%,但其他诸如人力、租金之类的成本比国内低。此外,国内现金贷盛行的"砍头息",同样被复制了过来,砍头息约在15%左右。

作为被国内验证过的成熟模式,中国的现金贷平台从产品设计、营销推广、到资金合作这一整套流程都已得心应手,也是他们无往不利的秘诀。

以现金贷最为重要的获客为例,陈展告诉《棱镜》,早期的中国游戏、直播、工具类的平台出海,已经把这边整个营销生态初步建立起来了。据他介绍,目前印尼本地最多知道怎么做SEO(搜索优化),但是基于移动端的DSP(需求方平台)营销、ASO(应用商店优化)营销等,仍然处于空白,而这些在中国已经是非常成熟的模式,作为一项基本的技能已经炉火纯青。

而充足的资金实力,更是让中国的创业者们在当地如入无人之境,所向披靡。

《棱镜》从当地的从业者处获悉,很多平台在上线之初会先拿1000万元"试试水",再慢慢滚雪球。"1000万是普遍的起步资金,更高一点的三、五千万元也有。"

"这简直难以置信!"在雅加达君悦酒店的大堂里,Dino放下手中的咖啡,耸耸肩,做出一个摊手的手势。Dino是印尼本地人,在华尔街工作5年后,他回到雅加达,创办了一家名为AwanTunai的线下分期借贷平台。

一家刚刚在印尼落地的中国平台告诉Dino,他们将用1000万美元作为第一个月的test money(测试资金),这让他目瞪口呆。要知道,像cicil这样知名的本地分期平台,累计放贷余额也才100万美元。

在Dino看来,在印尼在线借贷这一领域,中国公司将会胜出,"因为他们的钱更多,技术更先进,数据分析能力也更强。

周扬也直言不讳地告诉《棱镜》,他们平台最不缺的就是钱,他们也曾经和印尼本地的VC(风投)有过接触,但最后发现,"风投的钱还没有我们多呢!"

据《棱镜》了解,目前几家头部平台的月放款额在数千万元,盈利也在百万元级别。"今年会出现盈利过亿的平台。"一位熟悉行业的投资人士对《棱镜》表示。


支付和征信成难题

然而,所有淘金之路绝非坦途。支付和征信就是摆在印尼消费金融市场的两只"拦路虎"。

几乎所有的创业者都向《棱镜》提到,支付是当前在印尼开展线上业务的最大阻碍。与国内方便快捷的第三方支付的高普及度不同,印尼的电子支付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没有一家独大的支付公司能对接所有的银行接口,用户甚至需要通过线下的便利店或者ATM机去还款。

"怎么把钱借给用户,这在中国连想都不用想的事情,在这儿反而要去想,因为这里不是很多人都有银行卡,电子钱包的渗透率也非常低,也没有一个类似支付宝这样的平台。"马俊驱向《棱镜》表示。

(印尼商场仍以银行线下收单POS机为主)

在Max看来,中国的支付领先印尼至少5年。而对于互联网世界来说,五年已经是很吓人的一个台阶,"要知道五年之前微信才刚刚起来,微信支付还没有出现。"

周扬也认为,印尼还需要三年时间,才能慢慢将电子支付用户培养起来,现在就好比2014年的中国,开始在陆陆续续地铺设场景。

风控问题则是另外一大掣肘。一个人可以办理多个身份证、车牌号和手机号,实名制尚在慢慢推进中,这对于线上风控而言,都是非常大的挑战。

Dino告诉《棱镜》一组数据,印尼每个月的手机号码的流失率高达30%,超过80%的人没有银行的信用记录。在他看来,印尼的在线借贷不会像中国发展那么快,因为还有很多的基础设施问题没有解决,这也是他当初没有选择线上业务的原因。

虽初来乍到,但马俊驱已经明显感觉到,这边做风控比国内早期时候的难度更大,例如无法通过手机号码查看归属地、一个人可以有几个身份证号码等等,"很多规则都没建立,可以参考的数据太少。"

由于相互交叉验证的数据远没有国内那么丰富,所以他们需要用到很多其他的手段,比如设备指纹、人脸识别等额外的维度。这无疑会增加风控的成本。

在这里,技术变成了更为重要的手段。马俊驱向《棱镜》举例,假设有几个不同的身份证号码,但系统识别出这些号码用的是同一部手机,就基本可以判断为同一个人。

除此之外,由于中国较为严苛的外汇管制,大额资金无法出境也是摆在他们面前的难题。在拿到OJK批准的网络借贷牌照之前,平台不可能在本地募资。于是,前述可以海外发债的美股上市平台就成了他们眼中的香饽饽,该平台CEO告诉《棱镜》:"很多中国伙伴特别想跟我们合作,让我们去发债募资,他们支付给我们利息。"


监管已经在路上

如果说前述遇到的一些难题,还能通过自身或者行业的共同努力,来慢慢改善。那么印尼OJK的监管态度,则是始终悬在所有从业者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以致命。

OJK官网在去年10月份曾发布一份《2017年—2022年的发展规划》,制定了十项主要政策及实施方案,其中,第七条是通过适当的监管,来优化金融科技的发展。具体而言,将加强对印尼金融科技的监管,确保国家能从行业发展中受益,并控制好风险,不留下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

经历过几次金融危机的Dino认为,1998年的金融危机对于监管者来说是一种非常痛苦的经历,因此监管机构采取非常保守的态度,现在印尼金融科技的体量还很小,尚未引起监管当局的足够注意。"但可以肯定的是,印尼是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无论从经济管理还是宗教角度来说,监管者都不会允许高利率的存在。"

事实上,监管已经在路上。《棱镜》从多名从业者处获悉,今年3月,OJK当局约谈了多家未注册的平台,并开始严格执行"需向OJK注册后才能开展业务"这一条。这让原本想忽略监管直接做业务的周扬,不得不重新开始考虑注册的事情。

根据OJK官网公开的数据,截至2018年5月,已经在OJK正式注册并获得监管许可的网络借贷平台有51家,其中本土平台34家,海外平台17家。据《棱镜》不完全统计,其中来自中国的平台约占三分之一。

(OJK官网公布的网络借贷平台注册详情)

多位从业者对《棱镜》表示,现在向OJK提交注册申请的难度越来越大,多了很多之前没有的规则,如对外资身份的审核、股东的审核、对系统和人员的要求等等,门槛比之前提高了不少。

而下一步OJK是否会出台针对P2P的利率上限等具体要求,成为从业者们最为关注的话题。

《棱镜》了解到,在日趋严苛的监管政策之下,这股出海潮正在降温。Max就明显感受到,这两个月前来"拜码头"的平台已经少了很多。

这在包括高晓周在内的从业者看来,行业降温并不是一件坏事。监管政策让那些想赚快钱的平台知难而退,留下的都是想踏踏实实做业务的平台。他们主动去和监管沟通,越来越合规,并且开始盈利。

当《棱镜》问及周扬,有没有信心能顺利通过注册时,他的回答很坦率:没把握!"但仍然要去尝试。"他补上一句。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腾讯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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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书-房

窗-书-房


原文发表在 本义建筑公众号,发表于2018年6月2日。

作者:王青


2017年的时候,遇到寄存处的华燕,说想要把寄存处的唯一的一扇窗给设计一下。我说,我来想一下关于窗的一些事情吧,或许会有一些结果。最终,对于窗的一些思考和看了一些相关的书汇成了一个关于窗的设计的像房子一样的书和以下这些文字。


关于窗的思考的书的房子


在人类的建造史上,有无数的发明和创造,在这些之中,窗的应用绝对可以算的上最重要的之一。建筑的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作为一个庇护所,为人们遮风挡雨。建筑的两个起源:洞穴和树屋都体现了这一最初的功能。而窗的出现,是人们对庇护所这一基本需求的一次提升:建筑不但要提供庇护所,遮挡大自然的残酷环境,更需要有控制的引入我们所需要的空气阳光。


万神殿-照片来源于网络


在如今习以为常的窗户,在其漫长的演变中,从无到有,再到无处不在,而今又变得越发不重要。在没有玻璃的年代,窗等同于洞。窗的概念就是在墙上开洞。在四面无窗的房间里解决采光和通风问题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开洞。在打开的洞上,加一个盖子。想要采光和通风的时候,就拿走,不想要的时候就堵上。可开洞的方式有一个缺点:那就是采光和通风必须同时获得,不能取舍。渐渐的,这个盖子上再挖几个洞,用一些油纸封上,这样即使不把盖子拿走,也一样有采光。采光和通风彻底分开了。


桦树皮窗框-照片来源于网络


等到人们发现了玻璃这种材料之后,采光就再也不是问题了。现代窗的基本功能和元素就都实现了。等到20世纪50年代英国人Alastair Pilkington和Kenneth Bickerstaff发明的浮法玻璃工艺的出现,平板玻璃的尺寸可以变得很大而且很廉价,大面积的窗在建筑上就完全不是问题。


浮法玻璃制作过程--照片来源于网络


而建筑的面貌也从中世纪幽暗的室内变成我们现在明亮的空间。这种技术上的改变,彻底改写了建筑学的走向。大面积的玻璃窗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从一个功能性上的采光上升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么一个形而上的问题。站在一大片连续横向的窗前,外界自然的景色被无间隔的室内的人所纳入。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未有过的紧密过,至少在意识上。


Villa Savoy --照片来源于网络


待到玻璃幕墙的出现,窗的面积大到完全取代了墙。窗不再是墙的附属品,窗成为了墙。室内与室外的间隔几乎被看不见。人在视觉上完全置身于大自然之中,但又完全与大自然隔离。(与玻璃幕墙技术相应的空调技术的应用)。


Seagram Building --照片来源于网络


与此同时,很多建筑又从完全通透的玻璃盒子变成了黑盒子。越来越多的商场,美术馆,展示空间变成无窗的建筑,外墙的大片玻璃只是装饰,内部的采光完全是人工照明,内部空间和外部完全隔绝,造成一种全控制的人造环境的体验。


中山公园龙之梦--照片来源于网络


建筑的室内空间,由私密的,变成了公共的,又变成了个人的。在这过程中,玻璃技术的进步和对空间需求的意识形态上的变化是两个互相的推动力。人们对新技术的出现是有选择的使用的,并不是只要有新技术就无条件买单的。同样的,新技术发展的快慢也是由人们选择的。只有被认识到价值的技术,才会优先的进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大玻璃的价值被放大了,所以被广泛应用了,玻璃技术也就不断的发展了。当玻璃被运用到窗上的时候,是功能性的需求,是对采光的需求。但当玻璃大到幕墙的时候,就是意识形态的需求,是对公共性的需求,是人对与自然共存的意识需求。当玻璃完全不需要的时候,是个人体验的需求。


当窗的大小受技术限制的时候,人们向往更多的阳光,窗户更多时候意味着自由。


监狱窗户--照片来源于网络


当窗户变成幕墙的时候,更多关于是真实性的姿态,建筑的内部空间和外部看起来完全一致,不存在外墙立面的概念,室内的活动即是外墙,人们的生活的外露就是建筑的表情。


Farnsworth House--照片来源于网络


待到空间是关于体验的时候,外墙的玻璃和室内活动就无关了。外墙的玻璃只是作为外墙立面的存在,与室内活动无关。室内的空间独立存在。


这种室内空间的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与信息时代息息相关。手机等智能设备占据了我们感官大部分的时间,我们花在虚拟空间上的时间超过了真实的建筑空间。这种变化在不知不觉中,割裂了我们原本对空间体验真实性的需求。既然假的糖果一样甜,甚至更甜,又有什么必要坚持吃真实的糖果呢?同样的,既然体验上,不真实的空间更能刺激体验,何必追求建筑内外部空间的一致性真实性呢?撇开这一问题对建筑学来说,是否有价值,但似乎这个趋势不可阻挡。诚然,建筑学的建设和探索不能以外部需求为方向。结构主义对人文主义的批判历历在目。人文主义的陷阱会让学科失去主体性。变成一种工具。但罔顾外界人们的需求而自顾自发展的学科,是不是会陷入另外一种自给自足的陷阱呢?尤其在这个巨变的时代。当然,人的需求是被创造出来的。而人的习惯又及其强大。以至于一种被认为创造出来的需求一旦变成了习惯之后,这种需求就变成了事实。玻璃大幕墙加空调系统的需求似乎就是这么一个事实的需求。


建筑学如果不能创造一种需求,进而让这种需求变成一种习惯。那建筑学很难不沦为一种工具,成为人文主义下的装饰。换而言之,当下的建筑学不再具有先进性,变得落后和保守。建筑可能需要另一场革命了。


Le Corbusie--照片来源于网络


如今,玻璃窗在很多建筑上已经失去了原本的作用。即便是在某些必须要玻璃窗的地方,玻璃窗也变得和原先不一样。现在的很多汽车,已经把前挡风玻璃变成了另一个显示屏,把时事的路况信息显示在玻璃上。而后挡风玻璃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借助后视摄像头的帮助,后方的影像实时显示在屏幕上,后玻璃的作用越来越小,更多时候仅作为当摄像头无法使用的时候的一个备选的保险。


宝马HUD-照片来源于网络


回到开头寄存处的窗,这扇窗在原先的建筑建造的时候,是作为采光和通风作用存在的。在建造之初,这个房间是被作为居住使用。如今的空间已经不再作为居住使用,而是作为一个混合了展示商业和社交的场所。窗在这的原有意义已经完全不存在了。


寄存处窗


对于这个窗的态度,除了完全抹去它的存在,变成墙之外,似乎还有其他更多的选择。变成墙是理性的功能至上的选择。这不是个糟糕的选择,但一定不是最好的选择。事实上,在华燕接手这个原本的服装店的时候,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这扇窗一直是作为墙的存在--商业的利益最大化的考量,在体验经济之前唯一的最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整个空间是关于展示商业和社交体验的话,那把整个对窗的这个思考变成一个事件,变成一个可以由公众参与的事件,似乎是对思考的一种体验形式。保留这个窗,从而由窗的去留问题,变成一系列的思考,并把思考变成文字,把思考变成一些图形,一些设计,把这些设计变成一个装置,一本像房子一样的书,并把这一切作为展览变成一个事件,从而让保留这个窗变成意义本身。从更大的角度来说,寄存处的华燕选择此处,一个10多平米的小空间"窗口式的商铺",其本身也作为了一个带有试验性质的"窗口"。在其中做了一系列的不带预设的展览活动,这个作为"窗口中的窗户"被设计成一个固定的样式是无法与空间的高度不确定性和灵活性所匹配的。在这里,窗户设计的策略性是要高于设计性的。如果说,设计需要介入到日常生活中去,设计的策略是比设计的结果更为重要的事情。我们常说,设计是解决问题的。但在复杂的现实情况下,把设计本身这个行为变成解决未知问题的一次尝试,其意义是远大于一次已知问题的求解。

把现有的窗作为一个既存对象,在其之上,重新进行内部的设计。这样建筑的外部的窗和内部的窗就成为了两个概念独立存在。外部的窗还存在于具有历史痕迹的建筑外立面上,存在于规划部门的文化风貌保护条例之中。内部的窗独立存在于电脑三维虚拟空间之中。在设计内部窗之初,设立了两个基本的基准线:开洞和窗框。一个人从开洞的逻辑出发开始做内部窗户的设计,一个人从窗框的角度出发来设计。各自以非理性的直觉的方式来设计,来演化。产生了74种不同体验的方案--一个不以功能为目的性的直觉的设计,或者可以说以体验感性为主导的设计尝试。


74个关于窗的设计


把74个方案变成可展示的物件,书可能是比较合适的一个展示载体。思想的展示往往落实于文字和图画。而图画和文字的展示方式之中,书是最常见的。用书的概念把文字和图画组织起来,用建筑房子的逻辑把书的组织方式构造化加以制作成型。

构造化的方式搭建的书


最终,一个由窗的思考引发的关于建筑的思考,演化成了74个方案,进而组织成了一本"书",并以建筑构造的方式加以展现,形成了一个思考上的闭环。


插片
关于窗的思考的书的房子


-本项目将于6月于上海寄存处以及北京空白空间画廊展览


文 | 王青

© 本义建筑| 独家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授权请联系 office@origin-architecture.com

原文发表在 本义建筑 公众号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平面和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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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体温怎么测最准确?

基础体温,与女性息息相关,能否判断排卵和受孕?准确性如何?人人都适宜吗?如何监测是正确的?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医生李雷为您解疑~

基础体温在医学上简称BBT(basal body temperature),指在完全休息状态下的人体体温。生育年龄女性随月经周期变化,基础体温会有波动,这种波动反映了女性的重要生理特点:排卵和卵巢黄体生成。

排卵是为了受孕,如没有受孕,会正常来月经,进入另一个月经周期。卵巢黄体是为受孕而生成的结构,提供胚胎生长所需的激素能力,如未受孕,黄体就会慢慢萎缩。基础体温能够反映这种周期性变化,可视为女性生殖健康的"晴雨表"。如月经出现问题,或出现不孕情况,基础体温是最常规应用的诊断工具。

我们来看看如何正确应用基础体温吧。

适用人群

月经异常,不育,发育异常的女性,请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基础体温的测量。一般情况下,正常育龄女性无需监测基础体温。青春期之前的女孩儿及更年期女性,亦无需测量。

特点

排卵后,基础体温会上升0.5度到1.0度,且在体内激素作用下维持这个温度。怀孕后基础体温仍然保持升高。如未怀孕,月经来潮,基础体温就会回落到排卵前水平(图1和图2)。

如未排卵,就没有基础体温的升高,基础体温就一直"基础"下去。

(图1 图片来源于妇产科学)

(图2 图片来源于妇产科学)


监测方法

每天早晨起床后,把前一天放在枕边的体温计放在嘴里测量口温5分钟,测量时间不宜太短。测量前,最好不说活,不去厕所,不吃东西,不喝水……总之测量前避免活动,保证测量的准确性。争取天天测,不要遗漏。每天记录体温外,还要记录是否同房,是否来月经。目前网络上有很多基础体温记录单,可下载打印;很多手机APP也推出了基础体温记录表,应用方便。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门诊提供免费纸质基础体温记录单,亦可领取。

注意事项

1.应使用水银体温计,且前一天晚上甩好了再放到枕边备用。请放在安全之处,避免翻身把体温计压断,戳伤自己。

2. 腋下温度不稳定,避免使用。

3. 耳温计能否代替水银体温计来测量基础体温,目前尚不清楚。

4. 测量前一定避免活动,即使是比较轻微的活动,都会导致体温上升。

5. 坚持天天测。有时一个月经周期不能说明问题,需检测两个或三个月经周期。

6. 基础体温判断排卵的准确性大约60%~70%,可结合测排卵试纸、激素测定等一起应用,以提高排卵检测准确性。

7. 基础体温有时还需结合其他检查进行判断,因此,经验医师的指导非常重要。

优点:便宜(只需花费一支体温计的费用),比较准确,容易施行。

缺点: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长期坚持,准确性不能达到100%。


准确性

准确记录基础体温对于判断排卵、诊断月经病有很大帮助。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总体上基础体温的准确性在60%~70%左右。其他检测排卵方法,如测排卵试纸、激素水平测定等,准确性几乎相同。若能够将这些方法结合起来,可明显提高检测的准确性。

当然,最准确的监测排卵方法还是经阴道超声检查,在辅助生殖中应用较多。不过,超声检查存在费用、可行性等问题,目前并不推荐用超声监测替代基础体温等方便、可行的方法。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推荐合适方法。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协和医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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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文章「周立波无罪,不是律师厉害,而是美国法律厉害!」?

真实的情况是,都厉害,这要是放在国内,周立波早就凉透了。


首先说说美国的法律。

2018年5月24日,犯罪嫌疑人周立波非法持有枪支、毒品案第十次开庭,法官当庭裁定:警方事发当晚截停周立波和唐爽车辆为合法,然而在搜查周立波车辆时,英语并不是周立波以及唐爽的母语。因此,警方缺乏和周立波、唐爽足够的沟通,无法证明车主同意搜查。在这种情况下,检方应该负责证明警方拥有足够的证据搜查车辆,但是检方却没有做到。

法官表示,检方需要在6月4日开庭决定是否上诉,若不上诉,就需要撤销所有罪名指控;如上诉,此案则进入审讯。

一、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重点来了,法官裁定周立波无罪的原因是"检方无法证明车主同意搜查"。为什么要据此放了周立波,这里就要讲到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be secure in their persons, houses, papers, and effects,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 shall not be violated, and no Warrants shall issue, but upon probable cause, supported by Oath or affirmation, and particularly describing the place to be searched, and the persons or things to be seized.
公民人身、住房、文件和财物不受无理搜查扣押的权利不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根据认为有罪,以宣誓或郑重声明保证,并详细开列应予搜查的地点、应予扣押的人或物,不得颁发搜查和扣押证。

根据此修正案,如果没有搜查证,警察不得对美国人民的人身和财物进行搜查或扣押。但是该权利不是绝对的,以开车被警察拦下并要求搜查为例,以下几种情况是例外:

1. Consent:警察取得车主同意可以进行搜查。

2. Search Incident to Lawful Arrest: 一旦被合法逮捕,警察便可以搜查。

3. Plain View:警察在视线范围内看到了违法物品,比如毒品,可以进行搜查。

4. Probable Cause:警察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怀疑车上有赃物或者犯罪证据可以进行。如果警察基于此例外情况进行搜查,其要对合理怀疑进行证明,如果证明不了,则取得的证据将会在诉讼时被排除。

5. Exigent:紧急情况,比如证据很容易被销毁。

6. Traffic Check:检查站例行检查。

在周立波案里,检方未能举证警察是在取得周立波同意的情况下对车辆进行搜查。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如果警察未取得周立波同意而搜查其车辆,即使搜到了枪支和毒品也不能作为对其定罪的证据,这就是因为美国法律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国法律也借鉴了这个规则

这个规则是在社会和法律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在美国独立后的一百多年里,不论是普通法还是早期的宪法中,都没有任何要求在审判中排除执法人员以某种非法的方法所获得的证据的法令。大法官本杰明• 卡多佐(Benjamin Cardozo)解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法庭不愿意仅仅由于警察不自觉所犯的错误而使罪犯逍遥法外,而且法官也不情愿冒险去解释那些间接的、有时又是非常复杂的有关警察对证据收集方法的司法问题,而宁愿解决刑事犯罪这一主要问题。

1914年后这种状态才有所改变。在1914年威克斯诉美国(Weeks v. U.S.)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首次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按照该规则,警察在搜查时如违反法律,联邦法院在审判中不得引用非法搜查所取得的证据,不能以此给被告人定罪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现的是自由社会的核心价值,即"有秩序的自由",国家保护公民的自由权并通过正当程序对国家权力进行制衡。


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很多人可能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明明犯了罪,法官还要用这些程序上的理由放了他?

这就要讲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差别。

所谓实体正义是指一个人所犯之罪符合法律规定之构成要件,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程序正义是指"任何人不经审判不得定罪",该原则被写在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当中:

No person shall be held to answer for a capital, or otherwise infamous crime, unless on a presentment or indictment of a Grand Jury, except in cases arising in the land or naval forces, or in the Militia, when in actual service in time of War or public danger; nor shall any person be subject for the same offense to be twice put in jeopardy of life or limb; nor shall be compelled in any criminal case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nor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shall private property be taken for public use, without just compensation.
任何人非经大陪审团提出报告或起诉,不受死罪和其他重罪的惩罚,唯在战时或国家危急时期发生在陆、海军中或正在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伤残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非有恰当补偿,不得将私有财产充作公用。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描述的更为简单和直接: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讲到这里,很多人依然无法理解一个明明犯了罪的人最终因为程序上的因素让他"逍遥法外"。为了让大家能够理解我举一个常对身边人讲的例子:

试想一下,现在在法庭上受审的是你的亲人,认定他有罪的证据是警方用非正常手段取得或者用刑讯手段逼迫他承认的,检方在审查起诉时对此并未审查且他申诉的时候亦未予理睬,法院草草听了检方的指控和罗列的证据就径行认定他有罪。再试想一下,这个人不是你的亲人,而就是你本人呢。当我们作为观看他人受审的旁观者时,只会指责法律的的漏洞和羸弱,只有当我们自己站上了受审台,才会感谢法律的周密。

程序上的正义是为了保障实体上输出正义的正确性,没有程序正义,实体正义都是空谈。

更进一步讲,程序正义是保障我们每一个弱小的公民都能够受到公正的待遇。在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器面前,每个人的力量都显得过于渺小,我们不能指望极易膨胀的权力在每个弱小的公民面前保持克制,只有通过程序上的立法对国家权力进行制衡,才能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这就是法律厉害的地方。


再来说说周立波的律师。

周立波在此次庭审过程中共更换过三次律师:

第一任律师莫虎,30岁刚出头就担任了纽约警察总局副局长兼审判厅厅长,他是美国历史上首位出任高级警官的美籍中国人,现在他是国际知名的大律师。尽管莫虎律师名头非常大,但是他接手之后,似乎情况并不乐观,网上一度传言周立波将面临最高刑期四十一年的刑罚。

第二任律师丹尼尔,他提出了一个对周立波有着很大优势的观点:周立波在美国开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违规之处,所以美方擅自拦截他的车辆已经在法律之外,如果这个过程不正当,那么,即便在车子里搜出了违规物,也不能成为证据。丹尼尔努力的方向已经对了,只是对于完全扭转局势还差了一口气。

第三任律师斯卡林(Stephen Scaring),曾被《纽约时报》评为过去4年中的百大超级律师之一,已经做了49年律师。他一直坚持为周立波作无罪辩护,在上一任律师的基础上,基于多年的实务经验,他敏锐地发现被警方扣押的毒品和枪支上并没有周立波的指纹,如果周立波开车没有违反交通法规,警方不得将其拦下。即使警方在车内搜到枪支毒品等,也不得作为证据,周立波可能会被判无罪。

在庭审上,斯卡林通过一套组合拳式的交叉盘问完美地把自己的辩护观点借警方之口呈现给了法庭,成功切断了检方证明犯罪成立的证据链条,尽显大神本色。

1.证明周立波开车没有违反交规

斯卡林:为何拦截这辆轿车?

警员:看见驾驶员在看手机。

斯卡林:在相关法律中,开车打电话违法的法律对打电话的定义是离耳朵一定距离,你是否就此法律作过专业训练?

警员:曾经在警察学院培训时做过训练。

紧接着斯卡林拿出了电话公司的记录,电话公司记录显示,当时周立波的手机上没有打电话的记录。

2.证明警察搜车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斯卡林:搜查轿车和袋子是否有驾驶员的同意。

警员:由于周立波不懂英语,是由车内的乘客周立波好友唐爽充当翻译,在唐爽的帮助下,周立波点头同意后才进行搜查行动。

斯卡林指出,警员没有提供同意书。

警员:警局没有同意书这一类的东西。

而周立波则表示,"我是中国公民,我讲普通话。我不讲并且不懂英语"、"被拦下后,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让警察搜查我的车或车上的任何箱包。"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打心里佩服老美能够把既定的法律践行到这种地步。周立波无罪的结果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老美是如何把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和私有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的理念贯彻到了极致,这是美国立国的基石,不仅仅是喊喊口号,也不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文字,希望我们的法治也能早日向这一步迈进。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查尔斯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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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暗黑人格(Dark Triad)人格测试」的结果?它对日常生活有哪些参考价值?

谢谢 @刘柯 @曾旻 邀请。狼宝人格心理学开课啦!

在上一课,我们学习了大五人格——人格的海洋 狼宝宝:如何解读「大五人格测试」的结果?它对日常生活有哪些参考价值?。其中就留了一个课后题供大家思考,尽管人格研究者期望用最简练的维度尽可能多地涵盖人格维度,可是总有一些"漏网之鱼",比如我们在这次课上看到的暗黑人格(Dark Triad Traits)。

(模仿老师腔要笑死了……)

暗黑人格听起来就不像是什么好东西……没错,这一特质理论主要针对的是人格中"黑暗,邪恶"等负性的,反社会的成分。在这一理论框架下,为人所熟知的是暗黑三角人格,它们分别是马基雅维利主义(Machiavellianism),自恋(narcissism)和非病性的精神病态(psychopaths)。

先来看看马基雅维利主义。这个概念来自于政治学家马基雅维利,用于描述个体冷酷无情,功于心计。简单说就是这些人往往迷恋权术且不择手段。想想宫斗剧里应该有不少人是这样的。

比如这位:

自恋主要体现在以自我为中心,傲慢无礼,优越感强,自以为是等方面。不知你是否有感觉,今天的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代人都要更加自恋。对此,美国圣地亚哥大学教授Twenge专门写过一本书就叫做《自恋时代》。Twenge教授是研究发展心理学,特别是社会性发展的。她在儿童攻击行为,社会排斥等领域也颇有建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还要和Myers合著《社会心理学》了。

精神病态最早被定义为一种人格障碍,在临床心理学中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测量指标。后来,人格与社会心理学家将这个概念引入到了更广泛的人群中,认为没有精神病的普通人也会有"精神病态",表现一般是行为冲动,缺乏共情,追求刺激等等。

如果以三兄弟比喻楼上三位,那么马基雅维利主义应该是老大了,因为他喜欢掌控全局,将权力紧紧握在手中;自恋可能是老二,他可是三兄弟里的颜值担当,我帅我有理,颜值即正义;精神病态当老三吧,时常迈着魔鬼的步伐,寻求happy!

通过上述简要介绍可以看出,这三个维度虽然不同,但是它们都描述了人格当中阴暗的,反社会的一面。已经有很多研究指出了他们的反社会性——

马基雅维利主义者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会做出不道德行为(Kish-Gephart et al., 2010);

自恋者对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产生较少的内疚(Brunell et al., 2011);

精神病态者则与许多反社会行为,如药物滥用,犯罪行为呈高度相关(Williams & Paulhus, 2004)。

有没有哪个人集中了这三种特质呢?说实话,我马上想到的就是他——

我简直觉得暗黑人格就是为他而创立的!

有一项非常有趣的研究发现,如果你喜欢或者希望自己进入斯莱特林学院,那么你的暗黑人格得分会高于其他人。

原文:Harry Potter and the measures of personality: Extraverted Gryffindors, agreeable Hufflepuffs, clever Ravenclaws, and manipulative Slytherins

详情你也可以阅读下文——

狼宝宝:哈利·波特与人格测试

还有一项研究发现,那些选择商科作为大学专业的同学往往比较"腹黑"——在黑三上得分更高。(看到商科同学,千万不要瑟瑟发抖)

狼宝宝:选专业?或与你的人格有关!


俗话说,一个硬币总是有两面的。我们已经知道了黑暗人格有那么多的"黑暗面",它就没一点闪光点吗?

当然不是。

研究发现轻微的精神病态可以正向预测亲密关系(Ali, 2010),所谓"男不坏,女不爱"。即使在初步交往的时候,马基雅维利主义主义者,自恋者,和精神病态者都会给人以"有能力,有魅力"的好印象(Rauthmann, 2012)。

比如这货——


蝙蝠侠的角色设定本身就很"黑暗",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吸引了大量的迷弟迷妹。

另外,在一些团队建设领导岗位上,马基雅维利主义者也具有一定的优势,他们能够较好地掌控局面,达成目标。

正如Twenge教授所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自恋的时代。过去,我们只能从电视上看那些歌星影星发光发热,然而今天网络技术的迅猛发达,使得人人都可以成为明显。网络直播造就了一大批网红博主,抖音快手这些短视频app更是让普通人获得了数以万计的关注。在获得自信快乐的同时,我们似乎也变得更加"脆弱"。稍有"异见",立刻剑拔弩张。人人都坚持自己才是对的,这也是自恋的表现之一。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社会现象,可供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去探索。

人格特质的探索远没有结束,心理学家在黑暗三角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暗黑特质——Every sadism (日常虐一虐)。这篇发表在PS上的研究报告了这个新的构念是如何暗黑的,以及这一构念对伤害无辜(包括动物及人)等行为的预测。

Behavioral Confirmation of Everyday Sadism

最后,虽然今天聊了很多"黑话",但还是要祝你测得愉快,读得开心。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狼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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