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期:《南京江宁法院传票笔误,别再误伤一大片》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的一张传票,将开庭写成开房,因此在网络上疯传。我看到后,就随意调侃、戏谑性的评论了一句"弗洛伊德说,所有的笔误都是因为潜意识……"。没想到我不经意的一条微博,竟然引起了网红桂公梓的关注。他撰文《所有笔误都是因为潜意识?》,宣称"弗洛伊德:我没说过!",并且指责我"把节奏往猥琐的方向带"。这篇文章在朋友圈有刷屏之势,据说引起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而我的这条微博下面也突然冒出来很多攻击性留言。迫不得已,我只好撰文回应。

弗洛伊德是我最喜欢的思想家之一。我在高中阅读张爱玲文集的时候,从张爱玲的文章里看到了类似的话,因为印象深刻所以一直记到现在。后来陆续阅读了弗洛伊德的一些著作,对这句话就更加偏爱。直到昨晚看到桂公梓的文章里提到"弗洛伊德:我没说过!",就想着先去网上查证一下。没想到稍加检索,就能找到相关的内容。在一篇为各大媒体转载的文章《张爱玲巧遇洪深?》末尾处,有这么一段:种种错谬,不由得想起张爱玲的一段话:这"其实是个Freudian slip(弗洛依德式的错误)。心理分析宗师弗洛依德认为世上没有笔误或是偶尔说错一个字的事,都是本来心里就是这样想,无意中透露的"。

继续检索,发现百度百科中还有一个词条"弗洛伊德式错误"。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平时不经意间出现的诸如口误、笔误、动机性遗忘、童年回忆遗忘等差错并不是无意义的,而是受到其潜意识的影响。例如,当某人在开幕式上出现口误,把"宣布开会"说成"宣布闭会"时,这代表了他心里事实上不愿意召开会议。网络如此方便,省去了我查阅书本的时间和麻烦。

照理,桂公梓在文章中以弗洛伊德的口吻宣称"我没说过!"的时候,应当首先仔细阅读弗洛依德的全部著作。但遗憾的是,他显然连最最基本的检索和查证都没有做过。身为法官,桂公梓写文章的时候可以这样武断和草率,但在审理和判决案件的时候可千万不要如此。

其实,我们看桂公梓文章中的解释套路,并未跳脱弗洛伊德潜意识理论的框架。因为案件纠纷是房地产买卖,当事人又姓房,所以才把开庭误写成开房。且不论这种解释能否代替涉事书记员真实的心理过程,仅针对这种解释本身而论,就明显是弗洛伊德式的。如果非要自我强辩,我的评论似乎与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的官方解释并不冲突。

回到笔误的问题。在法官、书记员工作强度如此之大的当下,出现一个笔误真不是什么大事。在绝对的意义上,出现笔误或其他错误都是无可避免。我个人从来没有把这个笔误当作大事,也不可能真的就"很傻很天真"的认为,法院是要当事人或者律师去开房。问题并不出在这里。就像"两会"上的翻白眼事件一样,南京市江宁区法院这样一个看似很小的笔误,但却具备了成为公共舆论事件的所有要素。在紧绷的气氛中,在现实的语境空间下,正是这样一些"小事"给了民众舒缓焦虑和安全表达的机会。别忘了,戏谑和调侃在表达史上长期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的回应很及时,但也很严厉。我几年前就写过评论文章,认为公共部门应对舆情时存在两个相反的错误倾向。一是鸵鸟政策、不闻不顾,一是拔高定性、应对过度。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显然属于后者,对涉事的法官或者书记员或有不公。

我必须得澄清,我的调侃和戏谑无意抹黑法官或书记员,更无意带偏"节奏"。在一个资讯如此发达的社会,大家都有理性和判断力,在这一点上应当要有起码的"自信"。虽然司法问题频出,我对法官、书记员这个群体仍抱有平常心。整体而言,他们和我们一样,都为了柴米油盐、教育医疗而忙碌。作为同类物种,我对每个平凡人的生命都持有深切的同情。

开房两个字的含义是明确的,无须我来带节奏。传票系笔误也是明确的,法院已澄清。此事到此为止吧,好玩的事还有很多,不必再纠缠这一件了。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邓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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