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法律行业颠覆式创新 大概率与“红圈八所”无关 跨界虐杀才最残酷

昨日,一年一度的2018桂客年会在北京召开。年会的高光时刻,是号称"红圈八所"的集体亮相,到场的有环球、中伦、海问、通商、方大、金杜、竞天公诚、君合等8家律所。


令人略感吃惊的是,在长达60分钟的发言中,大家谈到了"人心"、谈到管理、合伙机制等等,竟无一人提到"科技"二字,甚至无一人提到互联网相关话题。这是相当令人吃惊的。确实,一次线下活动聚齐8家顶尖律所的主要负责人,实属不易。难得多位负责人齐聚一堂,但对律所发展的思考,却略显缺乏新意。


这个时代互联网及大数据、AI改变了和改变着几乎所有行业,法律行业不会置身事外,但能抓住技术变革的,恐怕注定不会是这些传统强所,尽管他们在过去30年左右的时间中得以生存壮大成为顶尖律所。


原因在于现存的强所,往往是过去机制的"既得利益者",是过去成功经验的拥有者,境外高标的额的复杂法律事务,为这些所带来丰厚的回报,长期以来,会强化既有模式的确认,从而麻痹创新的神经。他们既不需要像后来者那样"追求规模",也不用像二三线中小律所那样苦苦寻求破局之策。这正吻合"创新者的窘境"所阐述的理论。真正的颠覆式创新,往往发生在那些主流大企业看不上的边缘领域,直到行业被破坏式地突破。


这件事在一些方面被验证。举个例子,在过去的5年当中,微信公众号的崛起,是媒体领域的重大事件。不少微信号随之崛起,通过法律公众号发表专业文章,聚合和分享法律智慧,这是一件自然而然、正当且有价值的事情。


但奇怪的是,迄今为止,真正有用大量订阅数的法律公众号,几乎没有一个是红圈八所或其他大型律所运营的。


原因何在?难道是顶尖律所缺乏能够写作专业文章的人才吗?显然不是。真正的原因,个人认为在于两点,一是精英法律人的高冷气质,让他们"不屑"于在草根属性太强的"自媒体"渠道发声;第二个原因是,大型律所缺乏对技术变革的敏感,没有举全律所之力把新媒体运营当做重点。当然,这有其天然的合理性——顶尖律所的客户选择顶尖律所,并不依靠公众号文章和公众号粉丝数来做判断。他们靠的是钱伯斯这样的排行榜单。


客户在哪里,自然营销的重点在哪里。客户不在微信号,红圈八所们自然不会在公众号这种自媒体付出精力影响。这次"错失"不会对传统强所形成根本影响。


但是,人工智能的影响将不会是微信号这样量级的。以红圈八所负责人级别人的眼光和视野,他们一定不会没有看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冲击和人工智能的崛起,比如君合孵化了律携项目,会场上也专门提到,比如金杜也有孵化项目。


问题在于,他们没有把其上升到"生死攸关"的战略层级,他们有意无意地在创新者窘境所讲到的陷阱中沦陷。而科技的特点恰在于,当危机呈现的时候,往往为时已晚,这正是昔日手机霸主诺基亚的悲剧:什么都没做错,但是被时代抛弃了。


目前来看,除了君合和金杜外,其他律所动作不大,至少在长达60分钟的分享中,对此几乎没有提及。当然也可能是闷声搞研发,但这个概率可能个人认为很小。


所以我在此预言,未来法律界颠覆性创新,大概率与红圈八所无关。消灭钱包扒手的可能不是警察,而是支付宝和微信;消灭黄包车的不是出租车,而是滴滴打车和共享单车。跨界虐杀,才最残忍。


(本文观点不代表法天使,只代表我本人)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Icaman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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