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统年间一桩比杨乃武和小白菜还离奇和荒谬的冤案

引自:马伯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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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年间的四条冤魂

《都公谭纂》下卷里有一个故事,真拍出来,怕是比杨乃武和小白菜还离奇。

正统年间,北京有个忠勇前卫的百户,叫杨安。杨安的老婆姓岳,长得很漂亮。有一个锦衣卫校尉垂涎她的美色,想要侵犯,结果没能得逞。半年以后,杨安染疾而死,怀恨在心的校尉跳出来,指控岳氏谋杀亲夫。他有鼻子有眼地编造说,岳氏早和她的女婿邱永有染,杨安得病之后,这一对奸夫淫妇通过邻居郝氏找来术士沈荣,把符纸烧成灰混入汤药中,害死了杨安。

按《大明律》,妻妾谋杀亲夫,要判斩决;而如果杀人动机是与人通奸的话,则要判处凌迟之刑,奸夫一并处斩。比如说湖南曾经有个案子,有一对兄弟袁应春、袁应节,弟弟袁应节和大嫂丘氏通奸,被袁应春撞破了。丘氏大怒,把袁应春灌醉杀死,烧屋掩盖罪行。后来东窗事发,丘氏被判凌迟,袁应节虽然没参与犯罪,但也以奸夫罪名砍了脑袋……

可见在大明,"伙同奸夫谋杀亲夫"是至为严重的大案。这个锦衣卫校尉诬告这个罪名,可谓阴毒到了极点,直接要人绝户。

顺天府第一时间将岳氏、邱永、郝氏、沈荣四人收押。四个人在牢狱里自然大叫冤屈,可官府却偏信了校尉的证词,动了刑,逼迫四人屈打成招。

依律这几人都要判死刑,不过大明对死刑案一向很重视。顺天府虽然受理此案,但无权裁定,得把人犯以及卷宗移交中枢,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轮覆审。三个部门一致同意了,再请皇帝来勾决。有了刑科奉旨签发的驾帖,才能执行死刑。

杨安这个案子,先被移交给都察院,御史覆审之后,认定死刑得当,又交给刑部,也是同样意见。可到了大理寺这儿,却卡住了。

也算岳氏等人运气好,这一年大理寺的主管叫薛瑄。薛瑄这个人来头不小,他上承朱子理学,号称"开明初道学之基",所开创的河东学派,后来甚至发展到可以与阳明学并称"有明两文脉"。除了学问,薛瑄做官也颇有手段,以光明俊伟著称。他曾只身前往湖广银场,硬是把当地弊案荡涤一空。

在正统六年,薛瑄被任命为大理寺少卿,正好接到了杨安案的覆审。他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仔细研究了顺天府的审问卷宗,发现岳氏的供词前后不一,也和其他人的供词细节对不上。薛瑄一看就明白了,这显然是屈打成招啊。

大理寺号称慎刑,职责就是要对刑部的判决进行审查,如果有"情词不明或失出入者",有权驳回刑部要求再议。于是薛瑄立刻将此案驳回,让刑部再琢磨琢磨。刑部很快发回,说覆审没问题。薛瑄一看,不行,又一次驳回。赫然形成了拉锯战。

刑部还没说什么,督察院可不高兴了。这个案子,刑部和都察院都已批准了,你们大理寺不批,那就是说我们两部工作没做好呗?为了这事,都御史王文跑到大理寺拍了好几次桌子,薛瑄却岿然不动,驳回如旧。

王文这么动怒,是有原因的。

当时权倾朝野的,是大明第一位权宦王振。薛瑄刚就任大理寺少卿时,王振想拉拢他,给他送了贺礼,结果被谢绝。杨士奇劝薛瑄好歹登门拜谢。薛瑄眼皮一翻:"我是朝廷授予的官职,谢私人算什么道理?不去!" 甚至上朝的时候,别人看见王振都行跪拜礼,薛瑄拱拱手,就走过去了。

都御史王文是王振提拔上来的,从他看来,薛瑄卡这个案子就是为难自己,为难自己,显然就是打王公公的脸啊。再者说,这件案子的首告是锦衣卫的校尉,而锦衣卫的头头马顺也是王振的人。薛瑄说这案子有问题,那就是说锦衣卫校尉不靠谱,锦衣卫校尉不靠谱,那自然是说马顺管理不利,也是扫王公公的面子。

说薛瑄有意针对王振,不至于;但说他不肯和阉党沆瀣一气,倒有可能。

反正他连王振都不甩,更不会怕王文。任凭对方如何拍桌子,薛瑄一支大笔,就是不落下去批准。案子陷入僵局。

大理寺一部独扛刑部和都察院的压力,时间久了,也颇有吃力。薛瑄有一个手下的评事,叫张柷,一看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出了一条妙计。

张柷说在宣德年间曾经有一个死刑案,也是大理寺和刑部打拉锯战,谁也不肯松口,最后干脆请出皇上来裁定,结束两部争端。薛瑄觉得不错,立刻上奏正统帝,说这个案子有疑难决、三司意见不同,请皇上您睿断定夺。

正统皇帝一点都不傻。你们底下都弄不清楚的案子,朕怎么"睿断"啊?你们这是把决策责任的大锅甩给朕啊?于是他一脚把锅又踢下去了:"着都察院老成御史一员,体访得实来说。"

朕可不下结论,你们派人去查吧,查明白再上奏。

于是都察院派了一个叫潘洪的御史,重新去查杨安案。潘洪应该和都御史王文不是一路,居然很认真地做了调查。这位明朝柯南仔细比对犯人供词,又左邻右舍打听了一圈,还把经手医师找来细细询问,最后得出结论:杨安半年前得了泻痢,久病不愈,就吩咐岳氏通过邻居郝氏找来术士沈荣,在家里做法驱逐邪魔。半年之后,杨安病死。锦衣卫校尉所说通奸、谋害之事,纯属捏造。

潘洪把报告递交朝廷。正统帝一看,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确凿,没有可疑之处,就下旨说既然是冤枉的,都放了吧。

为这么小一件事,还得劳动皇上下两道旨意,下面都这么办事,皇上还有时间干别的吗?正统帝不大高兴,说这案子最初是谁审的?刑部是吧?经手官员罚俸三个月。

刑部很委屈,说都察院在覆审时,是下属的四川道负责审犯人——这个"四川道"只是机构名,不是只负责四川的案子——我们没查明真相,他们也没有啊。要罚大家一起罚。都察院一听,好,这案子首告是谁来着?锦衣卫的校尉,都是他惹出来的事,锦衣卫也得罚。

三、四个部门互相攀咬,咬出长长一串责任人来。正统帝觉得这事打击面有点大,把话吞回去了,全数宽宥。

本来到这里,杨安案就算是完满大结局了,可突然平地里又起了一阵大波澜。

锦衣卫指挥使马顺觉得自己真是躺着中枪,明明什么坏事还没做,却被牵连进这个案子,还差点被皇上罚了俸禄。

尤其这事还是自己的仇家薛瑄搞的,马顺就更气不过了。

就在前不久,锦衣卫爆出过一则丑闻。有个指挥去世,留下一妻一妾。王振有个干儿子叫王山,在锦衣卫供职。王山想把这个指挥的小妾娶回来,可按礼法,得指挥的正妻贺氏同意才行。贺氏说老公去世不满三年,你孝未服满就想改嫁?不许。这个妾在王山挑唆之下,诬告贺氏用巫术咒死了自己老公——和杨安案如出一辙。

王山是王振的干儿子,这种事打点起来轻而易举,直接把贺氏送进了都察院,很快就审出一个死罪。到了大理寺这覆审,薛瑄果然又给拦下来了,认为此案荒唐,予以驳回,还弹劾那些监察御史渎职,搞得都察院和锦衣卫特别被动。

这该死的薛瑄,如今还想再玩一次?

马顺越想越气,派人把那个校尉抓过来,一顿鞭子狠抽。校尉知道,自己若坦白诬告,只怕死无葬身之地,便死死咬住潘洪,说他奏事不实。

马顺一听,意识到这是个打击薛瑄的好机会。他是王振的党羽,稍一运作,就把潘洪打成了欺君罔上之罪,远远发配到了大同威远卫。然后他又把岳氏等四人拽到午门之外,狠狠拷打,一边打一边审,硬是让他们四人第二次被迫认罪。

得了四人供词,马顺算是拿到了实锤,大理寺这是集体枉法啊。王振一党趁机动手。不到一日,薛瑄、张柷与右少卿顾惟敬、贺祖嗣、寺副费敬、周观等皆被拿下,整个大理寺的高级官员几乎全军覆没。他们被关在都察院台狱之中,由都御史王文负责审问。王文得意洋洋地下令鞭笞这些对头,好好报一下自己受辱之仇。

刑讯之下,饶是大理寺的官员也扛不住。最后被王文审出一个特别荒谬的结果:术士沈荣,是苏州府常熟县人,而顾惟敬、周观、张柷这几个官员也都是苏州人,为了包庇同乡,不惜作弊云云。

皇上一听还有这事,大怒,让锦衣卫把他们分别关押,单独受审。可怜这批大理寺官员才离狼穴,又入虎口。马顺对付他们,比王文更有办法,一边打一边让他们招出更多的人,株连甚广

最无辜的一个,是大里司的司丞仰瞻。他当时甚至不在京城,而是去淮上视察当地蝗灾。同僚周观被马顺打得实在挨不过了,把仰瞻也供了出来,说他也是苏州人。可怜仰司丞本来在正忙着考察,突然被莫名其妙提回京城,回去直接下狱,莫名其妙地遭到严刑拷打。他熬不过去,只得莫名其妙地招供。

锦衣卫拿到这些供词,交给刑部议罪。刑部战战兢兢,哪敢不从,很快拿出了判决:岳氏、邱氏凌迟处死;郝氏、沈荣绞罪。仰瞻充军去大同和潘洪一样,顾惟敬等官员连降三级。

至于薛瑄,同样问了死罪,秋后开斩。

薛瑄到底是一代宗师,气定神闲,在监狱里慢慢读着《易经》,被赶去探监的同僚称为"铁汉"。等到了午门会审时,他还有余力把主审官王文骂得无言以对。

整个朝廷,都被薛瑄的遭遇震动了。

马、王二人的作为,这实在已过了官场的底线。原本观望的官员们,纷纷设法营救。在临近行刑之时,王振家的老仆人,做着做着饭忽然哭了,王振问他为啥,老仆人说:"闻今日薛夫子将刑也。"

王振有点发憷,自家仆人都这样,外头舆论的态度不问可知。他是第一代权宦,经验不足,不敢犯众怒,便约束手下,没有继续追杀。这边态度消极,那边兵部侍郎王伟等人频频上书鸣不平,薛瑄自己也上书自辩。

双方一退一进。最后薛瑄的死刑,在覆审时被驳回。他本身削官为民,回了老家。

至于其他被连累的倒霉官员,就不知下场如何了。

最可怜的,是那四个无辜百姓。他们平白蒙受冤屈不说,眼看碰到几个靠谱官员,可以脱罪回家,却因为朝廷斗争,重新堕入地狱,在极度痛苦和恐惧中死去。时人记录此案的笔记,多津津乐道于薛瑄与王振的斗争,却对这四个人鲜有关注。他们说过什么,他们想过什么,他们被拷打时有无求饶,临死前是什么表情,连一句控诉或呐喊并没有记载。仿佛这些人只是引发大案的若干棋子,仿佛这起案子,跟这些不幸的人已经无关。

土木堡之后,景泰即位。愤怒的朝臣们要求清算王振的罪孽,在午门将马顺活活打死,让他成为锦衣卫历史上唯一一位被殴打至死的指挥使。王振的干儿子张山,很快也完蛋了。

薛瑄很快被重新启用,先是南京大理丞,然后转北京少卿。

但讽刺的是,他却不如当年的仇人王文混得好。王文紧抱景泰大腿,坚决反对把英宗接回来,很快以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创了二品大臣入阁的记录。

薛瑄、王文两个人,在景泰年还交过一次手。景泰四年,苏州发生饥民抢粮事件。王文受命弹压,一口气抄了五百多户,抓了两百多人,统统以谋反罪名押解京城问斩。薛瑄又一次站出来,为这些人鸣冤。王文无奈地表示"此老倔强犹昔",只好惩处了为首三、四人,其他人都放回了。

夺门之变发生之后,朝局又一次大地震。英宗复位,着手清洗旧臣。王文被诬谋反,和于谦一并处斩。

于谦之冤,天下为之不平,而王文之冤呢?

"文之死,人皆知其诬。以素刻忮,且迎驾、复储之议不惬舆论,故冤死而民不思。"

冤死而民不思——王文能得到这样的评价,可实在是太讽刺了。

更讽刺的是,诛杀王文的圣旨,正是薛瑄亲自送过去的。

不知道他们两个面对面,会说些什么,会不会谈起许多年前,那四个无辜的冤魂。

·················(引用的故事完)··············································································································


这个故事里面,我们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出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如何运行、又该是什么模样:

一、法治不张,每个人都可能被蒙冤而死,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案件中的那四个无辜的平民;法治,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也许是将来,也许,就是现在。

二、仅凭口供办案,问题太多,理论上可以导致案件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甚至是,反复出现。

三、死刑犯强制辩护制度的重要性。你可能会问,难道四个当事人的供词还抵不过一个不相干色狼校尉的说法吗?难道官府都不向邻居、医生据实调查吗?

人们往往更倾向于相信能充分显示自己道德优越感的事情,谣言的可怕,在于它与人类先入为主观念的结合。试想,若本案有了辩护律师,是不是又多了一个及时、正当提出前面两个难道问题的人呢?辩护,哪怕是为坏人辩护,正是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案件不是"另有隐情",不是有"另外一番事实"。未审之前,真正的事实究竟是怎样,谁又能未卜先知呢?

四、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性。尊重每一个死刑犯,多一道把关总会少许多冤魂。

五、官员上级任命制而非民选制的弊端。现实中往往有看起来与案件无关的官员干涉案件审理,一部分原因是他们认为:自己提拔的手下错了,就是他们错了。自己不能错,因此,手下也必须被正确。然而,若官员任免是完全的、真正的民选,就不会存在这样的联想。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吴疆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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