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硅谷第五季完季了,剧中虚拟的创业公司Pied Piper由于和投资人对B轮融资发生了争议,投资人希望Pied Piper公司能收集用户隐私数据并出售广告,但Pied Piper创始人不愿意这么做。在公司技术大神的提议下,公司进行了ICO,发行了Pied Piper Coin。这个剧情算是美国硅谷真实情况的写照。越来越多的创业公司不愿意通过放弃自己公司的股权和公司治理中的主导地位而选择通过ICO的方式筹集资金,传统VC的融资方式正受到ICO强有力的挑战。更有意思的是有人在硅谷的第五季第七集播出后,在真实世界中发行了Pied Piper Coin.各位可以查代码PPI, 我看来一眼在行情,在暴跌的大氛围下,此币居然这几天逆势暴涨。我来给个链接
硅谷寓言式剧情的启发
这个剧情是不是为各位在公司股权融资外另辟蹊径,提供了新的想法和思路?早期公司在融资中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创始人股权的稀释和由于资本的进入引发的对公司的失控(创始人出局很常见,看看摩拜和挣扎中的ofo)。但由于创业公司前期投入需要比较多的资金,大多数创始人都只能向资本低头,正如硅谷剧情中的描述,为了B轮融资放弃很多管理权限甚至是自己的经营理念。但如果有一种方式可以让你不用牺牲股权而获得早期运营所需的全部资金,是不是会让你忽然觉得豁然开朗呢?ICO这种众筹的方式确实是一个创新思路,虽然也有很多卷钱跑路的事情发生,但单从创业融资的手段上来说,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创新,它很好的利用了社会资本,为优质的创新者输血。而且ICO融资的成本相对较低,非常适合早期企业。
美国ICO方式和法律框架简介
既然ICO这么有用,那么我们来研究一下美国ICO的方式以及法律框架。目前美国ICO的监管还是不明确,很多评论人员认为美国是在用老旧的体系去监管新鲜的事物,完全没有可操作性。实践上来看美国ICO主要是受到SEC和CFTC也就是美国证监会和商品期货委员会的监督。在美国要做ICO需要注意下面几个主要法律问题:
1. 代币是否属于证券
这个问题在美国SEC对DAO代币发行项目调查以前还是很有意义的,但DAO调查结果公布后普遍认为加密币都会被归类为证券,当然怀俄明州出来的新法案让这个事情又有了变数。我们先来看一看美国到底如何认定证券吧。认定证券的属性,传统上美国法会根据SEC vs Howey这个案例,做一个所谓的Howey Test,用来判断一项交易是否符合证券法下的投资性合同的要件,判断的要素主要包括:
1. An investment of money投资人是否需要支付一定资本投入,这里的投入可以是货币、资本、物资等。
2. An investment of funds in a common enterprise是否投资于一个共同的事业?即是否所有投资人与发起人一样追求同一个事业的收益,换句话说投资人是否还有与发起人不一致的目标也能实现其投资收益。
3. An investment with an expectation of profits predominantly from the efforts of others. 是否有获得收益的期许,并且该收益主要取决于其他人的努力。
如果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就会被认定为是证券。根据这个标准,大多数的加密币都会被认定为是证券,所以很多交易所都纷纷开始禁止主要居住地在美国的个人投资者使用其平台投资加密币。
2. 认定为证券后,SEC注册或者申请豁免方式的选择
在美国法下一旦被认定为证券,想通过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证券,就必须去SEC办理注册登记,除非符合条件,申请豁免。在SEC对DAO项目调查后普遍认为所有加密币都是证券,所以问题变成了是否办理SEC登记,不办理登记的话选择哪种方式申请豁免。由于办理登记注册的费用高昂,时间也比较长,所有几乎没有ICO的发行人选择办理登记(就我了解的情况只有PAX项目办理了登记手续)。
那么下面的问题就是选择哪种方式豁免登记。豁免登记有三种选择,分别是:Regulation D, Regulation A+和Regulation CF. 我们来看看三者的利弊和区别:
Regulation D是由SEC制定,并于1982年开始实施的关于私募证券发售的规则,又称为"避风港"(safe harbor)。目前发行代币多数用到的是Rule 506(c),其规定如果投资人为合格投资人,且发行人采取合理措施来确认投资者是否符合合格投资人的条件,发行人可以申请豁免SEC登记要求。这里的合格投资人指在前两年每年年收入超过20万美金(或者与其配偶合计超过30万美金)。
Regulation D的优势在于针对合格投资人没有融资限制,低合规需求,低花费,速度比较快。他的缺点是发行人对投资人有审查义务,需要审查合格投资人的银行和税务文件,这增加了发行人的负担。同时投资人取得的是限制性证券有6-12个月的限售期,会影响取得的证券的流动性。此外Regulation D还要求如果企业资产超过1000万美金,且投资人数超过2000人,企业就需要向SEC办理登记。也就是说资产规模在1000万美金以上的企业,投资人数的限制是2000人。
Regulation A+有两种发行方式:第一类是在12个月内,发行融资上限为2000万美元,发行给关联方的数额不超过600万美元;第二类是在12个月内发行融资上限为5000万美元,发行给关联方的数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
Regulation A+是一个合规要求高很多的方式,所以我们很少看见有通过这个方式ICO的实例。这个方式的优点是代币的流通不受限制,可以拥有最多500个非认证投资人。但是他有最高融资额的限制,并且发行人注册地需要在美国或者加拿大。 另外很高的合规要求使得这个方式比较耗时,花费也非常高。
Regulation CF (Crowdfunding) 众筹对于小额的ICO融资也是一个选择。它的优点是由于众筹的特殊性, 众筹不受投资者人数限制。但由于众筹针对小额融资的特性,所以有较多的投资金额限制:(i) 发行人在12个月期间内, 众筹总金额不得超过107万美金; (ii)如投资人的年收入或净资产低于10.7万美金, 则投资额不得超过2200美金或者年收入与净资产两者取低的5%; 如投资人的年收入及净资产均超过10.7万美金, 则投资额不得超过年收入与净资产两者取低的10%; (iii) 交易需通过中介平台进行, 且该中介平台应在SEC或者FINRA(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登记注册。
另外为了规避登记,美国律师还创造了一种预期代币简单协议,即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s (SAFT)。各位熟悉公司早期融资的应该知道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Equity (SAFE)。两者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硅谷的创新法律合同。篇幅和时间限制,我会另外撰写一篇分享。今天这篇脱离传统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买卖的思路,看看时下创新的融资手段,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最近工作有些忙,更新的慢了,请各位见谅,别取关啊哈哈哈,我有空多补几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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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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